郭昭巖議員於112年11月13日市長專案報告中,就北市基泰建築工地損鄰案的相關修法向長提出質詢。郭議員表示,預防勝於治療,郭議員肯定災害發生後一系列的積極補救,但市府因應該損鄰案更新制定的「基泰條款」,是被動修法,災難發生後的補救措施。市府更應主動修改「敏感地質」的法令訂定!並公布研考會第260輯的研究報告。要清楚定義何謂「敏感地質」,配合台北市政府特殊結構外審辦法的修改,另方面再委請專家學者就這份報告繼續做更新,好讓台北市政府在深基礎開挖的審查、管理上,如虎添翼,事半功倍,更佳保障飢民助安全。蔣市長允諾郭議員會盡速邀請公會來研討,有必要時做修法的增加與努力。
郭議員指出,雖然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管處的特殊結構條件外審早已經有「敏感地質」的規定,根據特殊結構外審的第一條第三款,清楚提到了敏感地質區的深開挖也需要以特殊結構外審的觀點處理,但對於「敏感地質」卻沒有詳細定義,以致於大部分的建造申請者,都企圖規避基地是屬於「敏感地質」區,基泰大直案即為一例。
郭議員表示,雖然大直民宅坍塌,外界懷疑可能與土壤液化有關,但專家也指出,土壤液化主要是指地震發生時才會附帶催生的狀況,而地質敏感是平時就存在的情況,兩者不可混為一談,「液化潛勢地區不一定同時具有地質敏感特性」,並非土地液化潛勢地區或地質敏感地區就不能蓋房子,而是房屋基礎結構設計與工程施作時,必須更加謹慎、嚴肅。
郭昭巖提醒萬安市長,臺北市政府研考會早在84年就為了敏感地質問題做出了一份詳細的研究報告,即研考會第260輯的研究報告「台北地質敏感區位圖研究計劃」。其報告指出:在台北市政府的轄區內,有幾個地方是屬於敏感地質區,而且還分五個不同的深度來加以表達,可以說是精度是非常的詳細,值得建管處直接採用作參考。
郭昭巖點出,臺北市建築執照申請有關特殊結構委託審查原則,不但未清楚將「敏感地質」定義,也未將研考會第260輯的研究報告的結果做公布,是不少天坑事件發生的關鍵,市府不能只是災害發生後的被動管理,更要在災害發生前做主動防災才是。
故郭議員具體要求,市府都發局要定義清楚何謂「敏感地質」,並應及早採用研考會第260輯的研究報告成果,配合台北市政府特殊結構外審辦法的修改,並且及時委託專業人士研究民國84年至今的新地質鑽探資料,更新當年成果,作為下一次發布新版本的依據,才能減少未來深開挖的設計、施工、監造等系列失誤。蔣市長允諾郭議員會盡速邀請公會來研討,有必要時做修法的增加與努力。